海口网1月12日消息 19岁女孩无法摆脱44岁的情人,无奈之下雇凶将其杀死。昨日(11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雇凶杀人的翟某被判死缓,凶手熊某被判死刑,翟某的男友聂某被判刑五年。
去年1月8日,洪湖建设宾馆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男子裸死在客房内,身上多处中刀。经查,死者姓王,是一名汽渡老板,在内蒙古参股煤矿开采,还在洪湖参股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等,资产不菲。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先后将三名嫌疑人抓获,他们分别是王某的情人翟某,以及翟某的男友聂某、同学熊某。警方查明,从2008年6月,17岁的翟某在歌舞厅当经理时结识了王某,继而发展成情人关系。两年来,王某一直包养翟某,还帮她开了一家服装店,买了一辆轿车。
被包养期间,翟某与同学聂某谈起恋爱,便想摆脱王某,不料遭到王某的拒绝和多次打骂。于是,翟某便想报复王某。案发前,翟某与同学熊某聊天时,熊某表示想挣钱,“杀人放火的事也愿意干!”。不久,王某又多次催翟某与其开房,引起翟某强烈反感。她想起熊某的话,便与聂某联系,商定她出4.5万元杀死王某。
案发当日,翟某将王某约到宾馆,熊某借送东西为由叫开房门后,对着刚洗完澡的王某连刺多刀,致其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翟某、熊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遂作出以上判决。据悉,一审后翟某等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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