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女编辑挥刀杀夫:闪婚后“没一天不想离婚”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1-12 09:34

  海口网1月12日消息  某报社女编辑沈新不堪家庭暴力,在一次争执中将丈夫杀死。昨日,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金额百余万元。

  乳房被刀划 妻子杀丈夫

  昨日近10时许,被告人沈新被带进法庭,她身材消瘦,一路上一直低着头。

  检方起诉称,2010年7月2日凌晨,在朝阳区家中,沈新与丈夫高琦发生争执,后持刀刺高,致高死亡。

  沈新的供词称,事发当晚8时许,她已在地下室沙发上睡着。丈夫回家后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打电话将她叫上楼。“他大声命令我脱光衣服”。

  在争执过程中,丈夫抽出一把水果刀,照着她乳房划了一刀,并命令她把刀上的血擦干净。沈新称很疼想去擦点药,但丈夫不允许,让她穿上胸罩给他按摩。其间手只要稍微停一下,丈夫就会破口大骂。

  她的供词里提到,丈夫一直威胁“把你乳房割下来!”她很害怕,就趁他起身拿刀的时候抢先一步拿起刀,向他脖子狠狠划去。两人争夺刀,丈夫慢慢躺在床上,没了声音。沈新拨打了120。急救人员到达后,证实人已死亡。她拨打110自首。

  厚相册留下丈夫施暴证据

  沈新提供了一本厚厚的相册,是丈夫实施家暴的证据。照片上,她的脸、大腿、背部、手背,有多处大块的青紫和伤痕。沈新说,照片是在不同时期被家暴后由朋友帮她拍的。

  她提供给警方的录音里,她向丈夫哀求“求求你别打了”,但高琦一直在辱骂。

  经鉴定,高琦身上一共有三处刀伤,脖子和腹部上各有一刀致命。沈新的律师表示,沈新属于防卫过当。

  死者家属索赔百余万

  死者高琦的家属提出一百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金额。其代理律师表示,高琦生前在知名大型企业任高管,“年薪高达百万”。据他称,高琦与前妻曾有过8年婚姻,高琦从未对前妻施暴。

  该律师说,查阅卷宗后,认为沈新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案件还有3处疑点。他提出,沈新供述称高琦曾拿刀划伤她的乳房,但公安机关鉴定,刀上并没有高的指纹;另外,事发时两人争夺刀,但现场的足迹鉴定中,床边并没有高的足迹。最后,他认为,事发凌晨1点,但沈新2点才拨打120,错过了救助的最佳时间。

  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追访

  闪婚后“没一天不想离婚”

  案卷显示,今年42岁的沈新曾是某报社的编辑。2008年,快“奔四”的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离婚并小她五岁的高琦。高是一家知名企业高管,收入丰厚。

  两人见面后感觉很好,2008年9月5日领证结婚,这距他们相识仅20多天。沈新说,丈夫经常打骂她,婚后两个月她就后悔了。她一提出离婚,丈夫就威胁“杀了你和你全家”,她一直忍气吞声。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沈新一直不愿将家里事告诉身边人。她供述称,“心里没一天不想着要离婚。”

  案卷显示,丈夫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沈新在婚前曾和其姐夫有过一段恋情,她用姐夫的名字花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豪华车,分手后男方想把车占为己有,为此两人打起官司。这段恋情让现任丈夫不能忍受,于是经常打骂她。

  昨日,沈新的同事表示,沈新不经常去单位,许多同事对她的遭遇一直不知情,直到悲剧发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京报 ] [作者:朱燕] [编辑:胡世福]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