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逃期间仍买彩票
刘馨月真的逃走了!“追讨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多方积极筹款未果,事情越闹越大。家里人也听到了一些动静。端午节前一天,与家人发生不愉快之后,索性关机离家出走,再也不与家人联络。”刘馨月事后说。
2010年6月12日,刘馨月出逃,先后逃往广西南宁、百色、玉林等地的同学和朋友家躲藏。7月5日,贵台镇领导到钦州市钦北区检察院报案。7月6日,钦北区检察院反贪局展开初查工作,两天后决定对刘馨月立案侦查。7月20日,反贪局将该案移送至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逮捕并上报钦州市检察院审批。7月23日,钦州市检察院决定批捕刘馨月,同日与公安机关联系进行网上通缉。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最后将目标锁定玉林市。8月6日,在玉林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已逃跑了55天的刘馨月被缉拿归案。8月7日,刘馨月被逮捕。
被捕后,办案人员还在刘馨月的身上发现了十多张福利、体育彩票,都是在逃期间购买的。即便在逃,她还一心想赌回钱,真是彻底的“赌徒”!
检察机关最后查实:刘馨月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在担任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自己分管劳保工作之便,在为贵台镇群众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共收取贵台镇梁某等14位群众的养老保险参保金共计51.6万余元。由于梁某等人不符合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刘馨月未能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亦没有及时将参保金返还群众,反而私自将参保金用于赌博。为掩盖自己用群众参保金参与赌博的事实,刘馨月假借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为部分群众发放养老金和退回部分款项,余下的36.8万余元被她用于赌博和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11月30日,钦州市钦北区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刘馨月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刘馨月没有上诉,或许她感到欠别人的实在太多了:欠办保险的群众,欠抚养她又帮她借钱还债、已经退休的父母,欠被自己蒙骗的同事,欠精心培养她的组织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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