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3日消息 备受各界关注的大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已于元月11日提起公诉。
被告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元月11日,西安市中院已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立案,审理程序即将正式启动。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市中院高度重视,具体由哪位法官担任本案审判长目前还未确定。
昨天下午,记者就本案咨询了市中院刑事审判庭一位资深法官,该法官称,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我国刑法中认定为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法律主张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药家鑫案目前呈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来看,如果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告人药家鑫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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