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3日消息(记者史瑞丽 实习生彭丽丽)今天(12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海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草案)》。草案提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并将草案初审稿中“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提高至“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当前,我省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还不能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本经济特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导游人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并对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开展导游人员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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