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3日消息(记者冯本静 通讯员许平飞 黄燕)为解决“案多人少”这一突出难题,龙华区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推行法官助理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法官助理。此举将有效缓解法官资源短缺和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促进司法分工的科学化和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调判分离,有利于保持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中立性,保障司法公正。
作为全省受理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2010年龙华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70件,结案5771件,与2009年的收案5833件,结案3956件相比,同比上升5.88%和5.41%。龙华区法院在审判岗位办案的法官51人,人均办案113 件。而收案最多的民商事口,2010年受理民商事案件达到3774件,审结3618件,结案率为95.87%。民商事口现有法官仅26 人,人均办案164.4件,差不多2个工作日就要办一宗案件,民商事口法官的办案压力和工作强度之大可想而知。
经龙华区法院党组讨论决定,2010年12月24日,龙华区法院面向社会发布了招聘聘任制法官助理的公告。吸引了216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律和中文专业的考生前来报名。1月8日,龙华区法院聘任制法官助理考试在海南职业政法学院举行,有187名考生到场参加了当天的笔试和司法技能考核,考试成绩也于1月12日公布,面试工作也将于本月16日开展。
建立法官助理制度后,在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将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案件开庭前后的各项辅助性工作,法官则专司审判,书记员专门负责法庭记录,三者之间分工负责,形成新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分工的科学化和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审判力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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