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4日消息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14日审议通过《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海南省将在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旅游饭店、旅游交通、购物、娱乐等行业建立和使用税控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将全省旅游景区、景点门票的定价权限收归海南省物价局统一行使,建立定价异议机制。
长期以来,部分旅游项目虚标价格、购物点商品价格虚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海南旅游,并成为“零负团费”等现象滋生的土壤,《规定》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税控系统有望根除上述现象。《规定》要求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旅游饭店、旅游交通、购物、娱乐等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标示的价格开据税控发票,使其开具的税控发票金额与实际收入趋于一致。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琼光说,对于海南省旅游行业中存在着的商品、服务标价与其实际售价差异较大的问题,推行税控系统后有望从源头上加以规范。
旅游业内人士指出,海南旅游行业实行税控系统,最大的优点在于避免偷税漏税。对乱标高价、欺诈游客的旅游经营者来说,税控系统将带来与虚高价格相对应的高额税款。另外,因导游在旅游途中增加收费旅游项目、购物点等弥补差价等问题也有望从根本上消除。
《规定》明确指出,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旅游商店等经营者未按照公开标示的价格开据税控发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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