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5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张岚)近日,万宁法院成功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
自2009年8月份开始,被告人何某常窜至万宁市兴隆墟伙同绰号为“亚三”和绰号为“老二”等人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行为。2010年3月7日至9日,何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向腾讯QQ用户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诈骗被害人罗某人民币3600元。万宁法院于去年11月18日立案受理,依法使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经去年11月30日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互联网虚构中奖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何某在判决执行前已于去年3月份被先行羁押,去年12月9日刑期已满。这是万宁法院近年来首次审结的一起网络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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