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7日消息 昨天,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最新情况。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主审法官被免职,主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
目前,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已投案自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河南省高院介入调查
昨天16时30分,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过路费案”的最新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分别就本案存在的问题、案件进展以及对相关审判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说明。
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广泛关注。1月13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5日晚,张立勇主持召开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听取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主审法官被调离岗位
田立文说,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1.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2.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市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3.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训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5.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此外,河南省高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写出检查报告。
弟弟投案供称曾行贿
15日晚,在看望七旬母亲后,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在老家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向警方自首。此前,时军锋已经上了平顶山警方的网上通缉名单。
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说,15日22时左右,时军锋前来投案自首。“这几天,我们曾经通过时军锋的亲戚和当地村干部等人做工作,劝说他主动投案。”
时军锋投案后,交代了此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王旭灿说:“根据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我们在对时军锋进行正常的讯问、笔录后,移交平顶山市公安部门。”
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等。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说,时建锋诈骗一案的事实认定中,军车牌照、士兵证等证件来源不清,向收费站出示的车辆通行手续来源不清以及时建锋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的原因也不清楚。
平顶山市中院院长郭保振说,时军锋投案自首,使本案的主要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已经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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