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9日消息 重庆某传媒公司女老总唐某从去年12月14日起不断接到“一夜情”电话,让她痛苦不堪。原来,曾经和她一起开过公司的合伙人为了报复她,伙同他人到处张贴小广告公布她的手机号码,说她是搞“一夜情”的。日前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1月26日,渝中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不堪骚扰 10天瘦了7斤
“你是玩一夜情的?你叫××?”去年12月14日,正在解放碑洽谈业务的某传媒公司老总唐女士突然接到一条骚扰短信。几分钟后,一个陌生电话又打了进来:“唐妹,你搞‘一夜情’收不收费哟?我是来接招的。”
“你才搞‘一夜情’,无聊!”唐女士在接到第一个陌生电话后,很是生气,她在电话里反骂了对方。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夜之间,大都会、麦乐迪、阳光星座、达美小区和一些星级酒店的厕所等数十处都贴着留有她电话、写着“一夜情唐妹”字样的小广告。
打这以后,唐女士每天都要接到不少陌生人骚扰电话或骚扰短信。这位曾经服役3年的女兵第一次感受到压力之大。她说,当她接到电话时,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只晓得哭。那段时间只要电话一响,手就紧张得发抖。10天下来瘦了整整7斤,自己不得不到医院心理科问诊,至今仍无法走出焦虑、幻觉、失眠、惊恐的阴影。
后来在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她去了派出所。“在民警做笔录时,仍有骚扰电话打进来。”她说。
合伙人报复 被拘10天
从去年12月15日开始,唐女士还不断接到威胁短信。匿名短信称“让她提前过个早年、人头落地,在幼儿园门口与她和孩子见面”等。为了家人的安全,唐女士不得不将还在幼儿园上学的孩子送到四川。
通过大量调查,去年12月22日,警方将嫌疑人吴某和苏某传唤到派出所。经审查,吴某供认,此前自己和唐某合伙经营一家传媒公司,后来唐某退出,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由于业务竞争激烈,吴某对唐产生不满。为报复唐某,他便伙同苏某捏造事实,到处张贴写有唐某手机号的“一夜情唐妹”的纸条和不干胶,侮辱、诽谤唐某。并于12月15日买了一个手机号,给唐某发了几十条威胁她的短信。
由于吴某和苏某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天。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试图与吴某取得联系,但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随后还将手机关了。
女老总追刑责 索赔1元
唐女士介绍,吴某被释放后,曾送过一束鲜花到她办公室,但她没有接受。“太恶劣了,而且影响还在继续。”唐女士说,本月上旬,她仍然接到骚扰电话,每次她都得痛苦地解释:“我不是玩‘一夜情’的,我已经报警了。”
日前唐女士已经委托律师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要求对方登报致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据悉,此案将于本月26日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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