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月20日电 题:生命不能承受之痛——天安门自焚事件十周年之际访“法轮功”受害者郝惠君、陈果母女
自焚前的陈果是中央音乐学院学生,青春靓丽。(凯风网)
1月20日,二十四节气中“大寒”的第一天。河南开封。室外温度零下6摄氏度。
中国关爱协会的工作人员与记者一起走进十年前“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受害者郝惠君、陈果母女的住所。
母女俩住在一个独立的庭院里,院子很清静。在大概30平方米的客厅里,摆着沙发、茶几、电视、床和柜式空调等家具。由于天气冷、房间大,屋里开着好几个电暖气。母亲郝惠君站在门口迎接来访者,陈果则坐在电暖气旁取暖。
眼前的郝惠君,由于重度烧伤,面容全毁。从侧面看,她的脸更像一张面具,一个小洞,是眼睛;下面两个小洞,是鼻子;嘴就用两排牙齿替代了。即便如此,58岁的郝惠君还是坚持坐在那里,礼貌地招呼客人入座,交谈。
尽管不忍再揭伤疤,十年前的那一幕还是不可避免地被重新提起。2001年1月23日14时41分,农历除夕。当中国人正准备迎接新世纪的第一个春节时,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者轻信李洪志“放下生死”“升天”“圆满”的蛊惑,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了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的后果,世界为之震惊。
作为自焚事件的受害者之一,郝惠君坦诚地诉说了她的感受。
郝惠君与陈果自焚前 (凯风网)
“我们母女俩练习‘法轮功’,不但自己把自己毁了,还给国家、社会造成了那么大的影响,政府却依然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为我们请护工,每月发放生活费。我心里非常过意不去。”
停了一会,郝惠君接着说:“政府给我们请了心理矫治的大夫、专家,给我们开药、治疗。”
一旁关爱协会的大姐说:“你们也是受害者,你们已经坚定地离开邪教组织。希望你们能继续勇敢地面对现实的生活,能够为自己的康复、为社会做点事情。”
“是,我最近想看看孔子、孟子的书,多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政府给果果(陈果)还买了电脑,让她学习。”
虽然受没有嘴唇的影响,郝惠君的声音听起来仍很清晰,表达也很理性,让人难以把这个河南大学艺术系毕业的高材生“法轮功”自焚的极端行为联系起来。
“我对这件事非常后悔。当时就是到了痴迷状态,人到了那个程度,就不能控制自己,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
“我们母女俩练习‘法轮功’,把自己全毁了,给国家、给亲人带来巨大的干扰和无尽的痛苦。请转告那些还在练习的人,一定要理智,不要偏激。”
听到这里,陈果站起身走出去了。
法轮功痴迷者陈果曾因专业成绩突出被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访问演出。这是她当年演出的剧照。 (凯风网)
谈起母女俩的关系,郝惠君说:“果果有时状态很不好,会摔东西、不吃饭、整夜坐在床上不睡觉……”说到这里,郝惠君抬起残疾的小臂“拿”起搭在沙发靠背上的一块布,擦了擦眼角、鼻子和嘴。
郝惠君曾是河南开封市回民中学的一名音乐老师。这位有着艺术修养的母亲无疑对女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从小就显示出在音乐方面的天赋,陈果5岁就开始拜师学习琵琶,1993年就被选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学习,曾被学校推荐参加过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的访问演出。1999年她又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摆在她面前的,是一条可以想象的充满阳光的道路。然而,同样是在母亲的选择和影响下,陈果随母亲开始练习“法轮功”,最终走上天安门广场,把她们的人生“烧”得面目全非。
陈果有时会怨恨母亲。她不理母亲、顶嘴吵架甚至推搡她。据郝惠君的妹妹介绍,姐姐对女儿始终有负罪感,精神上特别痛苦。“姐姐一直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做事认真投入。也正因为如此,她痴迷‘法轮功’时,认为这是最好的东西,也想把它给女儿。”
记者找到陈果,送给她两张CD唱片。她接过来瞟了一眼,放在桌上。
“你喜欢音乐吧,有空的时候可以听听。”
“是《天堂鸟》吧。”她看到并记住了唱片的名字:“里面是歌吗?”
那张烧得和母亲一样惨不忍睹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好奇。
她身旁铺着的被子套着浅蓝色的被套,上面的几个红色字体格外醒目:“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公寓,01-797。”十年了,陈果还一直保留着这个被套。
病痛、绝望、内疚、负罪,难以想象,这对母女自焚后的3000多个日夜是怎么熬过来的。十年前的那一刻,好像是一把利剑,把这对母女的人生划成阴阳两面。即使有帮助、有关爱,她们也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十年了,“法轮功”邪教似乎在人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但对有些人来说,比如那1000多个因练习“法轮功”而致死、致伤的人及他们的亲人、朋友,它所带来的伤害不是十年可以抹平的,甚至随着岁月的积淀而越发深重。
离开时,郝惠君坚持把客人送到大门口,举起胳膊告别。寒风中,那张脸、那没手的胳膊、那飘舞的白发让人的心久久不能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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