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2日消息 妻子交给林先生一张银行卡,嘱托他要按照卡上的账号汇款。1月20日下午,林先生将4万元汇入了他人账户。原来,妻子错将捡来的卡。“这可怎么办啊?卡里还有2万多元是工友的。”面对自己疏忽大意,李先生急得直跺脚。
据李先生讲,1月20日上午9时许,他从工头手中拿到了4万元,按照之前和妻子的协商,他当即来到中山路邮政营业部汇款。中午12时许,他接到了妻子的电话,“钱汇了吗?”随后,李先生来到银行,发现4万元已存入卡里。“我给老婆打电话问收到钱了没有,她说没收到。”李先生说,李先生赶紧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核对是不是刚才输错了账号,但核对后发现输入的账号与银行卡上的账号是一样的。是哪里出错了呢?
经再次和妻子联系,李先生得知妻子错将捡来的卡当成了自家的卡交给了他,钱汇到别人的账户了,怎么办?于是他赶紧联系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希望银行能帮他冻结陌生账号。然而他的请求遭到拒绝。“银行方面表示没有权利冻结他人的账号,除非我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他们也不能随意透露储户信息,如果确实需要,只接受公检法的程序。”李先生说,无奈之下他报了警。
忠介派出所民警说,李先生是失误造成损失,属民事性质,无法立案,只能先行受理,后再向领导汇报。
1月21日下午6时许,记者再次联系了李先生,他表示,由于银行和公安机关无法帮他,他不得不以挂失为由,暂时冻结了陌生银行卡。“听银行工作人员说,这张卡已经有两年没有人用过了,对方的姓名、地址都不清楚。而且口挂也只能维持5天,5天后银行卡就会自动解冻,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家里人和工友都等着我这笔钱过年呢。”李先生显得很无奈。
大鸿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这件事情上,李先生是因自己疏忽造成的,银行不存在过错。但钱并不是追不回来,如果对方拒绝退还,可以起诉。不过,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姓名等详细信息,法院应该无法接受起诉。在银行不能随意透露对方信息的情况下,李先生只能先起诉银行,让银行配合提供信息。“起诉银行费用不高,起诉后应该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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