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3日消息 海南自2010年6月被列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海南省企业已完成人民币结算业务126笔,交易金额共113.93亿元,位居同批开展试点业务省(市)的第三位。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的。
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批复同意,海南省首批40家企业已成为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单位。便利化的金融政策服务,有效地助推了我省外贸进出口增长。据海口海关统计,2010年,海南省进出口总值108亿美元,其中出口23.9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1.2%和25.8%。
面对人民币结算的优势,海南省许多外贸企业正在积极争取成为第二批试点单位。目前,已有近80家企业申请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还有一些企业正着手准备申请资料。省商务厅将会同省国税、人行、海关等部门继续对试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试点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业务,用好用足政策,同时继续做好其他企业的申报服务工作,以进一步扩大海南试点企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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