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3日消息 1月12日,我省启动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首日,海口龙昆南路的禧龙酒店不配合执法检查,致使执法人员被拒门外长达11个小时。昨日下午,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联合海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四个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对禧龙商务酒店进行了再次检查。执法人员在取证后,现场认定禧龙商务酒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非法私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执法人员现场认定禧龙酒店违规
昨日下午3时,记者接到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负责人通知,称决定对禧龙商务酒店进行检查,记者随后赶到现场。记者到达时,三级文化部门执法人员已经在现场展开执法,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龙昆南派出所3名民警到场协助执法。检查时,禧龙商务酒店法人代表以及主要负责人仍未出面接受检查,而是派出了一名客房部主管。该主管称,酒店负责人不在,而办公室主任黎某已被行政拘留10天。执法人员称,该主管当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酒店法人代表委托其配合检查的委托书。
执法人员先后登上了该酒店顶楼以及17楼的机房,检查了卫星接受设备和收视设备。执法人员看到,禧龙酒店的楼顶上果然安装了几口“大锅”,此前执法人员还担心该酒店销毁证据。经过现场取证,执法人员认定禧龙酒店违反相关法规,非法私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执法人员拆除了该酒店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暂扣了部分收视设备。
为不妨碍该酒店正常经营,执法人员保留了部分可以接受央视新闻频道等节目的收视设备,并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建议该酒店如若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向中国有线电视公司申请安装有线电视收视设备。
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可重罚5万
整个执法过程持续约一个半小时,期间该酒店工作人员未和执法人员发生矛盾,执法过程非常文明。
据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销售、设置、安装和使用。单位、个人已私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应自觉拆除,并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否则,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单位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阻碍管理部门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以销售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