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重要的合同浮出水面
与此同时,记者得到了2008年9月,时军锋和李金良等人签的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时军锋的车辆悬挂武警某支队的牌照时,如遇扣车情况,李金良需及时派车、派人予以解决。这份合同里还约定,时军锋要按指定日期给李金良等人支付协调关系费和月工资,一年下来共计120万元。另外每月3日前,时军锋还要支付高速路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
看到这两辆分别能拉上50吨沙子的货车跑了几个月,没事发生状况,李金良方提出再增加两台车子,增加收益。时军锋说没想到新车还没买呢,这两辆车就出事儿了。2010年1月,两辆假军车被河南省武警总队军检部门在下汤收费站连车带司机一起带走,司机们供出车主是哥哥时建锋。
于是,2009年12月,时建锋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时建锋利用两辆假军车在郑尧高速公路上一共免费通行了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368.2万余元。2010年12月21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宣判后时建锋既没有请律师也没有上诉。
高速公路的内鬼是否存在
时建锋在接受《今日说法》记者采访时,提到高速路收费站有人帮他们,时军锋和李金良等人签的一份合同中,也提到时军锋要支付高速路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
对于这月“工资”5000元之说,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坚决否认自己收到过这笔钱,那么时任副站长的李占峰是否拿过这笔钱呢?
记者拿出李金良的照片给李占峰辨认,李占峰有意回避他认识李金良的这个事实。可是后来,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李占峰又跟记者承认,他跟李金良有过往来。其实早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李占峰就掩饰了他和李金良的关系,至少他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里没说实话。
记者得知,副站长李占峰还是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特别指派配合公安机关办理逃费案的惟一工作人员,公司一直认为在办理过路费一案中,李占峰的表现堪称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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