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改43宗闲置房地产用地 涉及361公顷土地
海口网1月24日消息 为落实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向海南省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并组成督察评估组,对海南省闲置用地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海南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整改意见,截至去年年底,已按时完成房地产专项整治期间清理出的43宗、361公顷土地的处置工作。
据介绍,在43宗、361公顷土地中,以有偿收回方式处置1宗、12.76公顷;以无偿收回方式处置6宗、74.64公顷;以置换方式处置1宗、21.32公顷;以调整重新使用方式处置3宗、24.62公顷;以重新约定开发期限方式处置32宗、227.73公顷。
海南省为落实广州督察局整改意见,成立了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改处置领导小组,印发了《海南省开展出让合同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分类处理意见,要求各市县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加快进度,限期完成整改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地行为,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强化省级层面的储备地调控,实行全省统一规划、统一出让、统一监管的房地产用地监管政策,确保不出现新的房地产闲置用地。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网] [作者:施华贇 王慧锋] [编辑:王小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