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5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杨兵)今天(24日)下午,记者从龙华区检察院了解到,一湖北籍男子王某,在华信路租房开设赌场非法获取赌资22570元。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介绍,39岁的王某,系湖北人,初中文化。经查明,2010年5月22日起,王某在华信路花园新村租房开设赌场,在赌场内安置了电子啤酒机主机1套、充气机1部、显示器6台进行赌博活动,并雇用廖某、万某、许某、闵某(均另案处理)为赌场服务,其中廖某、万某负责收银,许某负责下赌注,闵某负责为赌场望风。
2010年6月7日18时许,王某在花园新村开设的赌场被公安人员查获,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王某、廖某、万某等涉赌人员11人,并缴获赌资人民币2257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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