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6日消息 居住在海口市的李先生反映,他在2010年1月购买了海甸六西路海岸金沙小区4间商铺的一层至负一层,后经了解,负一层居然为人防工程,不能做商业用途。该小区的相关负责人称,负一层是“仓储间”,不是人防工程,开发商“已经作了调整”。李先生目前已将开发商海南金广置业有限公司告上美兰区人民法院。
李先生介绍,他在2010年1月以1千多万元购买了海甸六西路海岸金沙小区4间商铺的一层至负一层,相关合同签完后,他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当某酒店向李先生租用其商铺时,该酒店告诉李先生,商铺的负一层是人防工程。李先生向海口市规划局了解到,他所购买的商铺负一层是人防工程。
李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小区内某栋商铺一层及负一层中已明确是全是商铺,开发商将其出售,开发商方面未能兑现合同中的约定,他提出将商铺负一层退回去,但开发商称只能全部退。
海南金广置业有限公司海岸金沙售楼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出售给李先生的商铺一屋至负一层是连为一体的,负一层是“仓储间”,不是人防工程。李先生由规划部门复印出来的平面图纸,开发商“已经作了调整”,李先生是在开发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装修的。当记者要求其出示“调整后的图纸”时,该负责人称图纸不在他手上。
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李先生将开发商海南金广置业有限公司告上美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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