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武汉铁路警方将在云南抓获的贩婴团伙多名成员押解到武汉。赵军摄
海口网1月28日消息 记者昨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公安部督办的“喻立香家族式贩婴案”日前由该院作出终审刑事裁定,驳回喻立香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介绍,喻立香出生在云南省师宗县,10多岁时,姊妹俩一同被拐卖“嫁”到河北涉县。2005年3月,37岁的喻立香和老公杨刚田回了趟云南老家。这期间,喻立香花1000元收买了一个出生才五天的女婴,随后以6000元卖给涉县一妇女。首次尝到甜头后,喻立香便走向了一条不归路,先后协同妹妹喻小芬、弟弟喻小新等23人,在短短四年时间,共计贩卖婴幼儿49名。
2009年5月31日,她们携带三名女婴准备贩卖到河北途中,在昆明至武昌的列车上被武汉铁路警方盘查后抓获归案。截至目前已解救42名,还有6名婴童下落不明,一名死亡。一审法院认定喻立香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均被判刑。
喻立香在一审宣判后不服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喻立香等23人以出卖为目的,交叉结伙,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上诉人喻立香无论是拐卖儿童数量还是个人获利都是最多,助长了云南、河北两地拐卖儿童和收买儿童行为的泛滥,还造成一名婴儿死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犯罪团伙4年贩婴49名至河北;河北警方称至今未比对出亲生父母,可能是有人卖儿牟利
喻立香团伙贩婴案于2010年3月4日在湖北武汉开庭审理。
这起贩婴案表现以下几个特征,23名团伙成员多由喻立香前夫、情人以及姐妹构成;下游买方市场由于“儿女双全”等旧观念,为贩婴提供市场空间;目前被解救的49名婴儿尚未比对出亲生父母。
警方分析,极有可能是亲生父母卖出儿女。同时据案犯供述,云南山区贫困有人卖儿牟利。目前46名婴儿均由买家抚养。
贩婴链
收购价:男婴近2万 女婴几千
卖出价:男婴约4万 女婴约2万
收购
地点:云南
人员:以喻立香为首
成员:均为喻立香亲属,有姐姐俞东丽、妹妹俞小芬、前夫杨刚田、情人刘乔关、侄女婿龚饶才等10余云南人
运输
路线:云南至河北
人员:李璐
成员:武风林和吴树生
获利:千元左右
售卖
地点:河北涉县
成员:杜明花为首的部分河北涉县人
结局
解救:49名婴儿
尴尬:无亲生父母认领
分析:有人卖儿牟利?
3月4日,在武汉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喻立香团伙贩婴案开庭审理。
被告席上,23名被告人一字排开。这是一个由喻立香和其前夫、情人、姐妹为主要成员的家族式贩婴网。
该团伙4年多时间,累计从云南贩卖了49名婴儿到河北。去年6月10日,喻立香在运输3名被贩儿童时,被武汉铁路公安控制。
案发:控制可疑“夫妻”
乘警在列车上发现不般配夫妻,所携“双胞胎”一个50多天一个未满月,遂报警。
2009年6月9日上午10时30分许,由云南昆明开往湖北武昌的K110次列车,正运行在曲靖至宣威区间。
乘警李彬翔和王建智,在车厢内例行巡查。走到7号和8号车厢之间时,他们听到8号车厢传来阵阵婴儿啼哭声。
两人来到8号车厢,发现3号和4号下铺坐着一对男女,各带着1名女婴。两人自称是夫妻,所抱孩子为亲生的双胞胎。
但乘警随即发现疑点。叫吴树生的男子面色黝黑、衣服邋遢;叫李璐的女人皮肤白皙、举止斯文、穿着得体。
“觉得两人很不般配,完全不像夫妻。”在武汉铁路公安提供的影像资料中,警员马庆这样介绍说。
马庆还介绍,另一个让乘警生疑的细节是,根据目测判断,两名女婴不像双胞胎,一个皮肤光滑,大约出生50多天;另一个脸上皱纹都没长开,像未满月。
乘警上前仔细攀谈,发现两人对孩子态度很不耐烦。面对警员出行目的的询问,两人回答也不一样。
李璐对警方说,“刚生了孩子,这次是和老公一起回邯郸老家办酒。”
吴树生则回答,“这回是带着老婆和孩子外出旅游。”
随后,乘警在7号车厢发现了怀抱一名女婴的中年妇女喻立香。她用的尿不湿、奶瓶、奶粉等与李璐“夫妇”用的是同一个品牌。
在警方问讯中,李璐“夫妇”与喻立香均称互不认识。但警员却从喻立香的手机通讯录中找到了李璐的联系方式。
面对诸多疑点,两名乘警联想到K110次列车上曾破获的多起贩婴案,随即向武铁公安处报告。
2009年6月10日上午,武铁公安处派员从咸宁站上车,协助乘警将三人带回审查。
三人交代,三名婴儿是在云南花3万元买的,准备带到河北涉县转手卖掉。
团伙:牵出特大贩婴网
经案犯交代破获以喻立香为首的团伙,成员23人多为她的姐妹、前夫、情人等“家人”。
“李璐被抓后,很快就交代了。”3月1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公诉处处长丁山说。
据李璐交代,他们从云南买来婴儿都交给一个叫“老娘们”的河北涉县女人,由她联系买家。在李璐指引下,武汉铁路警方很快将她抓获。
“老娘们”真名杜明花,46岁,河北涉县偏店乡赵峪村人。随后,该案十多名同案犯相继被捕。
一个家族式贩婴团伙浮出水面:喻立香为首,与姐姐俞东丽、妹妹俞小芬、前夫杨刚田、情人刘乔关、侄女婿龚饶才、表侄饶玉焕、弟媳冯慧仙等十余云南籍人,负责在云南收购婴儿,其中,被告人李璐、武风林和吴树生等人负责中途运输。孩子运输到涉县后,作为喻立香的下线,以杜明花为首的河北涉县人负责找买家。
截至2009年8月15日,武汉铁路警方共逮捕该团伙23人。
负责公诉此案的丁山介绍,喻立香不仅仅把很多亲戚拉入团伙,连房东、雇主等都被拉进了她的团伙。”
丁山介绍,该案中的被告人武风林,曾是喻立香的雇主。武风林曾雇请喻立香为保姆照顾其母。接触中,武风林加入了喻立香的团伙,多次帮其运输贩卖的婴儿。
49岁的王明娥,则曾是喻立香的房东。在喻的带动下,王明娥及其女儿李璐都成为该团伙一员。
丁山曾多次到看守所提审相关被告人。根据多人供述,丁山感觉喻立香“为人爽快”,尤其是在分配贩婴所得时表现大方。李璐第一次运输婴儿就分到1000元钱。
“每次卖钱,只要是参加了的人,不管是不是长期跟着她干,都能平分赚的钱,很男子气概。”丁山说。
不过庭审现场,前夫杨刚田否认参与犯罪,称只是陪同喻立香看婴儿。情夫刘乔关说,虽跟喻立香生活,但对其犯下的罪孽不知情。
其他多名被告人,也纷纷否认自己对犯罪事实知情。
“当初你们个个求着我,要我带着去发财。现在追究责任了,你们都推到我身上,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喻立香曾在庭审现场这样质问自己的团伙成员。
主犯:曾有被卖经历
喻立香20多年前从云南被拐卖至河北;其曾想贩卖亲生女儿,被人劝说后放弃。
2010年3月4日,武汉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喻立香特大贩卖婴儿团伙案。
庭审现场,喻立香称自己也是被贩卖的受害者。
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提供的起诉书显示,1968年生的喻立香属于文盲,20多年前,被人从云南拐卖到河北,随后嫁给河北涉县人杨刚田为妻。多年后,才与老家的姐妹等家人取得联系。
2004年12月,她和前夫杨刚田捡了名女婴。养了4个月,有人说长得难看,不如卖了。2005年3月,夫妻俩以6000元价格卖给他人。
喻立香称,从此她一发而不可收拾。
侦破此案的武汉铁路公安局副局长童光明曾向媒体介绍,其曾问过喻立香等人,“你们在少女时代曾有悲惨经历,一定能体会离别亲人痛苦,一定痛恨拐卖你们的人贩子。为什么你们忍心让别人骨肉分离,而且是这么小的孩子?”
童光明说,当时喻立香等人一副茫然而无所谓的态度,说,“穷,为了钱呗。”
武汉铁路检察分院公诉处处长丁山介绍,据他所知,有4个孩子的喻立香曾动过卖亲生女儿的念头,结果团伙中有人劝她“虎毒不食子”而放弃。
利润:获利一两万不等
女婴进价几千,男婴近2万;卖出男婴最高获金约4万,女婴卖到2万左右。
在杜明花、喻立香等人交代下,警方先后找到了36名被买卖的儿童。
涉县张晓燕回忆,自己去年花35000元买下一个男孩。
“我有两个女儿,所以想买个男孩。”张晓燕说。
张晓燕花35000元买下的男婴,并非喻立香团伙中所卖婴儿中最贵的孩子。
2009年5月,喻立香在云南省师宗县买了一名2岁男孩,经杜明花介绍以39000元,卖给涉县固新镇孔家村一对夫妇。
在武汉铁路警方提供的影像资料中,武汉铁路公安刑侦处副处长崔志洪介绍,2005年,该团伙所贩卖孩子的价格,一个女婴大约六七千,一个男婴在一万二到一万五左右。到了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一个男婴可以卖到近4万,女婴则可以卖到2万左右。
喻立香交代,所卖婴儿要价浮动较大,买家可以讨价还价,依据是孩子的相貌、体格、气色、健康状况以及双方的急切程度等。
丁山介绍,根据喻立香的交代,最初孩子的进价并不高,一个女婴几百元就能买到,后来一个女婴的价格涨到几千元。而男婴最初的进价只有几千,案发时则涨到了近2万。
杜明花称,每次她负责联系买家,双方自己谈价,谈成后由喻立香这一方给她“辛苦费”。杜明花的“辛苦费”最初是卖掉一个孩子300元,后来涨到了1000块钱。截至案发,杜明花得到“辛苦费”2万多元。
下游:很多女婴卖往涉县
河北涉县存在“儿女成全”、“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等旧观念,为贩婴提供市场空间。
武汉铁路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崔志宏,几乎参与了在涉县所有解救行动。让他意外的是,别的地方被拐卖和收买的主要是男婴,而在涉县被收买的有很多女婴。
3月10日,武汉铁路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警方对其中26户收买婴儿的家庭分析发现,26户收养家庭中自己生有儿子的有12户,甚至有5户有两个儿子,但他们还是想买一个女儿。
警员们总结称,涉县存在着严重的“儿女双全”、“养儿防老”、“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等旧传统、旧思想,从而给拐卖婴儿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给像杜明花这样专靠给人介绍婴儿买卖的“中间人”以可乘之机。
因为买家有“儿女双全”的要求,喻立香、杜明花等人都觉得,“卖孩子是做好事”。
“要是知道这事是违法的,我肯定不会干。”2009年6月,被捕的杜明花在涉县车站派出所内说。
杜明花2005年认识了老公同事的女友喻立香,喻立香告诉她,可以为想要孩子的人提供小孩。
不久,一个邻居的姐姐表示想要个女儿,杜明花告诉了喻立香。没多长时间,喻立香就抱来一个只有1个多月大的女婴,卖给了那户人家。喻立香给了杜明花500元介绍费。
从此,杜明花成为一个买卖婴儿的中间人。
杜明花称,喻立香告诉她,老家云南那边有些父母养不活孩子,就托她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不是偷来的、骗来的。
“我们这边是革命老区,农村人都想儿女双全,觉得这样老了才有依靠。我根本不懂法,不晓得这是贩卖人口,还以为是帮别人忙,做好事。”杜明花说。
3月10日,武汉铁路检察分院公诉处处长丁山介绍,喻立香等人交代,“做好事”时有3名儿童在运输中死亡。因只查证一起,只有1名婴儿的死亡被起诉。
上游:“生娃比养猪赚钱”
有案犯称云南有人因贫困而靠生孩子售卖赚钱;至今警方未找到被贩卖婴儿的父母
3月15日,说起在涉县被解救的46名孩子的下落,河北涉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景平显得有些尴尬。
杨景平介绍,每个孩子被解救后,都抽血采集了血样,并送到公安部建立的打拐DNA数据库比对,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截至现在,还没有一个孩子比对出亲生父母。”杨景平分析,没有比对到亲生父母说明这些孩子被卖后可能无人报案,那么极可能就是父母自己把孩子卖了。
“我们那个地方穷,有些人专门生小孩卖,也不讲究个啥。你给她钱把孩子抱走,只认钱不认人。”在武汉铁路警方提供过的影像资料中,喻立香曾这么说。
喻立香称,自己曾与个别被贩卖婴儿的父母接触过,“穷得油盐都吃不上,房子都是破的。”
喻立香称,自己还看到“这些人家的孩子都没鞋穿,光着脚和肚皮,吃不上饭。”
“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确实是穷。给他们点钱,就能把孩子抱走。”喻立香说。
参与办案的警员介绍,已解救儿童不少被卖时刚满月,盗卖这种年龄的新生儿可能性很小,可能是亲生父母为牟利而主动出售。
3月11日,喻立香的辩护律师韩星称,喻立香团伙案与其此前接手的拐卖案最大的不同,在于该案不存在“拐”而只有“买卖”。
“孩子不是被暴力偷抢骗来的,而是通过买卖交易来的,喻立香等人主要是赚个差价。”韩星说。
武汉铁路检察分院公诉处处长丁山称,其多次提审几名云南籍被告人获知,当地有些贫困地区有这么一种说法,“生孩子比养猪赚钱”,部分贫穷的地方把生孩子当做一种赚钱的产业。
3月15日,涉县铁路派出所所长王培强介绍,武汉铁路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崔志鸿曾带领警员赴云南查找上线,并寻找被解救儿童的父母,但失败而归。
2009年6月底,武汉铁路公安局副局长童光明向媒体表示,追查上线难度很大。
童光明当时称,武铁警方专案民警在昆明铁路警方协助下,已两次前往婴儿流出地云南,但当地贩卖婴儿团伙已形成气候,他们在村口外不远处设有“消息树”,一旦发现陌生车辆或人员进村,就有专人放倒“消息树”,村里的人贩子看到后马上逃窜,警方很难抓到他们。
“云南那边的卖家,生了孩子养不活卖掉就有钱生活,而涉县这边的买家,因为计划生育严,想多要一个孩子就要买。”3月15日,涉县民政局局长钱海廷说。
结局:无人认婴的尴尬
目前因无亲生父母认领,被解救的婴儿还都存放在买家处抚养;买家也未获刑。
2010年3月29日,武汉铁路检察分院公诉处处长丁山介绍,喻立香案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要宣判了。
在司法机关希望严厉打击人贩子的同时,一个尴尬的现实是,该案中的买家至今没有一人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或打击。
3月15日,涉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景平介绍,武汉铁路警方离开后委托当地政府处理被解救的孩子。
“这些孩子,目前基本都送回给了买孩子的人家。”杨景平介绍,没有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政府也无力抚养这么多孩子,只好把孩子还给买家。
在涉县铁路派出所所长王培强看来,此案办得有点“虎头蛇尾”,没有一个孩子被真正解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对媒体表示,之所以打击了几十年拐卖儿童现象还屡禁不止,是因为对买孩子的家庭打击不够。
3月11日,喻立香的辩护律师韩星解释,刑法规定只有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婴儿才算拐卖,而收买孩子的家庭买回去是抚养,因此不能算拐卖儿童追刑责。
“只要这些家庭不阻挠公安机关解救,孩子亲生父母要人的时候也不刁难,一般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违反这两条,才会对其进行打击。”丁山说。
“找不到亲生父母,如果把这些孩子送到孤儿院,势必影响他们未来的成长,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这名警员说,这是一个难解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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