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8日消息 中国民政部、财政部27日下拨2010-2011年度第二笔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10.39亿元人民币,用于帮助受灾地区解决冬春期间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要。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此前,2010年11月18日,民政部、财政部安排下拨2010-2011年度第一笔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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