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9日消息 记者从海南省政府获悉,2010年,海南省中低收入家庭用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拉动公积金贷款快速增长的主力,保障房贷款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的41%,其中,3个市县全部为保障房贷款。
去年,海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积金个人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放宽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进一步向低收入家庭倾斜,对低收入家庭贷款进行贴息,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低收入家庭职工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支付保障房房租和物业费,以及重大疾病、事故医疗费、子女大中专学费等费用。
海南公积金贷款发放快速增长,全省共发放14.24亿元,同比增加5.22亿元,增长57.94%。其中,保障房贷款发放5.81亿元,占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的41%。白沙、乐东、东方的公积金贷款全部为保障房贷款,昌江、保亭、琼中、屯昌4市县保障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也占总额的92%以上。
海南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去年保障房个人贷款之所以成为公积金贷款的主力,原因在于公积金管理部门把用活用好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借鉴外省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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