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日消息 据中国政府网1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日前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泰安市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泰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泰安市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87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为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泰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7平方公里以内。
《通知》要求泰安市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泰安古城传统风貌和格局。保护好泰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红门路—岱庙—通天街等历史文化街区,齐长城、白佛山石窟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好泰山、徂徕山和汶水等山体和水体,突出山、水、城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
《通知》指出,泰安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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