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出国 开庭无望
去年4月,史凤霞将肇事者和房主起诉至西城法院,法官主持了一次庭前调查。事发时住在房子里的租户纪先生承认失手酿成事故的事实,但是法官进行调解时,纪先生称只愿赔付5000元钱。纪先生称,房主范女士出国,无法联络。法院只能通过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向范女士送达传票。免费为其代理诉讼的郭律师说,公告期需要6个月,因此史凤霞的案子一直无法开庭。郭律师说,租户推责,房东出国,身体也没有痊愈,史凤霞遭遇的都是最坏的结果。“这真不应该是一位见义勇为者所应承担的。”
相关说法
租户:
记者联系上租户纪先生,他确认在庭前调解时只愿意赔偿史凤霞5000元,纪先生说,既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现在他不会赔付史凤霞一分钱的医药费。
“我没工作,没收入,没能力。” 纪先生称是房主的朋友,他称由于窗户质量很差,他开门时屋内有风,窗户被吹了下去。而对于史凤霞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纪先生称不可信,“窗户掉下去的时候,她根本不可能去推人,反应不过来。”
获救者家长:
获救小孩的父亲刘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和妻子在事故中受伤,事后租户只赔了他们2000元钱,“2000元连医疗费都不够,但我一个人在北京打工,没精力和他去争。”刘先生只能自认倒霉。对于史凤霞救孩子的行为,刘先生表示感谢,但是由于他也是普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收入有限,也没法帮助史凤霞渡过难关。
民政局:
史凤霞此次手术的费用,院方表示在减免一些费用后,约需5万元。对此,西城区民政局优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通过救助途径,帮助史凤霞解决1万元左右的救助款,但这笔钱需要审批手续。而能否申请下其他款项,帮助史凤霞治病,现在还不能确定,在此之前,史凤霞的手术需要暂缓。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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