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9日消息 受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341件,收回闲置土地1431余亩,收回国有水库水面承包经营权4148亩……截至2010年底,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法律监督空间,担当公共利益守护者,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5亿元。
“当前,民事违法活动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呈不断上升趋势。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通过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社会公共利益事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为保护国有集体资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
重点查处国有土地出让
2010年,在检察机关跟踪督促和宣传教育下,某房地产公司一次性向国土部门缴纳了拖欠多时的土地出让金1715万元。
据了解,2008年8月,某房地产公司竞买并获得一土地使用权。缴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后,该公司尚拖欠1715万元,虽经国土部门多次催促却一直未能缴纳。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万宁市检察院将该案作为民事督促起诉重点案件,采取措施,跟踪督促,最终促使公司及时缴清了土地出让金。
据介绍,在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中,我省检察机关将涉及国有土地出让、金融资金借贷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拍卖过程中损害国有资产的线索作为重点内容,突出办理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和案件标的大、影响大的案件。据统计,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中,涉案标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有9件,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有6件。
收回大量到期拖欠农综资金
近期,澄迈县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力度,将该县逾期不还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351万元追回。
从2009年4月以来,澄迈县检察院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力度,对该县财政局借出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简称“农综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澄迈某咖啡公司拖欠农综资金42万元2年未还,海南某集团公司拖欠农综资金90万元4年未还,澄迈某果菜批发公司拖欠农综资金480万元2年未还。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澄迈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财政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书,督促该局通过诉讼方式收回逾期未还资金。目前,3家公司已归还欠款达351万元。
2010年,针对辖区市(县)财政部门普遍存在的大量到期资金回收困难、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建议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尽快清理农综资金的回收情况。
省财政厅收到检察院建议函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目前,全省财政系统已收回被拖欠的农综资金2596万元。据了解,这是检察机关继去年帮助农垦系统收回违规出租土地14.9万亩,追缴被拖欠土地租金3407万元后,在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上取得的又一成果。
建立预防长效工作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从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中,认真分析国有、集体和社会公共资产流失的深层原因,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201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已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提出意见和建议30多条,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检察建议,帮助国有企业或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完善预防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国有、集体和社会公共资产的流失。 (本报海口2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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