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派出所副所长陈木丰介绍,由于“招工难”,不少企业老板把招工任务层层下放,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工头,给予工头一定利益,让工头通过“人带人”等方式自行招工。
“工头与企业之间往往缺少合同协议,因此很难界定其是否是受法律保护的转包关系。”陈木丰说。
而年前发放部分工资,把剩余工资留在年后发放,也是不少企业“变相留人”的一种方式。周旭告诉记者,他之前的雇主拖欠了他5000多元的工资,至今没有解决。
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杜铭汉介绍,春节前佛山接到不少农民工投诉,一些企业经营者为阻止他们离开企业,违反劳动合同,在过年前故意扣住一部分工资不肯发放。
专家指出,“故意欠薪”恰恰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缺乏自信的表现。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对招工前景抱有畏难心理,实际上“得不偿失”,反倒使员工丧失了归属感。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副所长张车伟指出,无论加薪还是欠薪,如果总是抱着“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心态,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珠三角企业在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执笔:查文晔;参与采写:毛一竹、孔博、王攀、乌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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