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1日消息(记者谢舒 通讯员张振汉)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际旅游岛和省会城市良好形象,海口警方决定开展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集中收送和救助行动,专门成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收送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即日起开展统一行动。
2月11日14时,海口警方组织龙华分局、美兰分局、琼山分局、秀英分局、保税分局及市局治安支队共出动警力350余人,巡查了海秀东路彩虹天桥——明珠广场路段、解放西路、南海大道及龙昆南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共巡查天桥22座、街巷80余条、广场10处、农贸市场20余家。
琼山分局治安大队及国兴派出所在巡查中根据群众举报:“红城湖小区旁边半拉子楼有行乞人员”。国兴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楼进行检查,并将李某(男,贵州人)及其妻子、小孩等5人带到所内进行询问。
经查,2月10日晚,李某妻子杨某(女,贵州人)带着其三儿子李某(男,3岁)在海口市明珠广场处行乞后返回住处。目前,李某及其妻子、小孩的身份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除此以外,清查中未发现其他街头有乞讨儿童现象。
据介绍,整治活动从2月11日至2月17日为重点整治期,2月18日至3月10日为巩固加强期。以各分局为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通过采取加大打击查处力度;认真核查报警线索;积极开展收送救助;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采集DNA样本和指纹检测等措施,做到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发现一起救助一起,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集中行动,达到救助一批未成年人及其他流浪乞讨人员,收治一批流浪精神病人,摧毁一批强迫未成年人乞讨和拐买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救助被拐未成年人。破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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