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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前告知消费者 三亚市民拿购物卡购物被拒用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2-13 09:56

  海口网2月13日消息 “我办理这张500元购物卡时商家没有说明春节期间不能使用,购物卡上也没有标明。但是春节期间我去购物时商家竟然不让我使用购物卡。”今年春节期间,三亚市民林女士在三亚一超市内使用超市购物卡结算遭拒后认为超市的行为不合理,向工商部门投诉。由于超市对此项规定没有明确告知和公示,三亚工商部门最终叫停了该商家的购物卡购物行为。

  市民投诉 春节超市购物被拒用购物卡

  近日,市民林女士为了购物方便,在三亚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张金额为500元的购物卡。

  春节期间,林女士拿着这张购物卡到该超市购物,当她在超市内选好了一条裤子拿着购物卡去付款时,收银员拒绝林女士刷卡消费。林女士询问原因,对方告知,林女士的这张购物卡在春节期间不能使用。“我办卡的时候,商家没有说明卡在春节不能用,卡上也没有标明,不仅如此,在超市里也没有提示说明春节期间不能刷卡,这样无故拒绝消费者刷购物卡购物的行为不合理!”林女士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调解 责令超市停用购物卡行为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林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超市不但没有在购物卡上标明春节期间禁止使用该卡,在购物场所内也没有任何有关提示。

  执法人员认为,该超市在出售购物卡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刷卡限制,并且在经营场所内也没有提示。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拒绝消费者刷卡购物的行为不合理。为此,工商部门要求该超市为林女士当日的150元消费划卡结算,并叫停了该超市的购物卡购物行为。

  工商部门提醒,商家在销售购物卡、打折卡时,必须向消费者说明使用方式及限制,不能以“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为由为刷卡设立各种不合理限制。

  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卡或者代金券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卡(券)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权限,遭遇消费纠纷,可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来源:南岛晚报] [作者:侯艳春] [编辑:王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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