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5日消息(记者陈新卫)从省教育厅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海南未来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及保障措施,这将是指导未来海南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实施意见》中,把发展学前教育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明确未来十年,要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5年,学前一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和60%。
到2015年,海南省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190万人次左右,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达到95万人左右。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教育责任,要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的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对违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要启动问责机制,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1次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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