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女会计挪用700万买“六合彩” 获刑11年
中新网宁波2月15日电 浙江省慈溪市一女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700万元用来购买“六合彩”,案发后退还给公司60万元,余下640万再也无法弥补,随后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天下午,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女会计王某1979年出生,案发前是慈溪一家公司的会计,在同事眼里,她性格稍显内向但一直比较吃苦肯干,从担任公司财物出纳到会计,其十多年的勤勉工作表现,深得公司老板的信任,公司所有的资金进出全部交给王某一个人负责。
2009年7月,公司老板有一笔业务需要向山西一家企业转汇资金,王某迟迟没有办理,直至老板责问,王某的回答让老板惊出一身冷汗:公司帐户里700万资金全部被王某用于地下“六合彩”赌博。王某向公司保证会尽快把700万还到公司账上。
只有王某自己知道,这笔巨款她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还上了。回到家里,王某把自己所做的一切告诉丈夫,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套70平米的公寓房,拿什么去补这么大的窟窿?震怒后的丈夫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她,更不愿意和她继续生活,念及夫妻的情分,离婚时丈夫留下房屋让她去抵债,离婚后王某8岁的儿子和父亲一起寄居到亲戚家。
2009年9月,王某将房屋变卖后的54.5万元,连同从亲戚地方借到的钱,一共60万还给了公司,余下640万再也无法弥补,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王某向公安机关供述,2009年6月10日-2009年7月3日短短24天时间里,她向三位“庄家”--何某及胡某丽、胡某芬姐妹,分别投注地下“六合彩”20余期。
“从第一次用8000元现金,打500元四肖16门的下注,到之后干脆直接转账到庄家账户,一期下注82.44万元,越赌越大,我完全昏了头”,王某向法官陈述犯罪经过时,声音压的很低:“我输了不止700万元,到现在还欠着庄家37.7的债,我为什么一期都没打中过。”
15日下午的庭审,王某的家人没有为她请辩护人,也没有亲属到庭旁听审理,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慈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另外,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节,又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对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四十万元,继续予以追缴,退赔受害公司。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何蒋勇] [编辑:王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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