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6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杨兵)一文昌籍男子林某恶意透支自己及他人多张信用卡共计人民币44245.96元。经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今年37岁的林某,系海口某网吧负责人。从2005年7月起,林某使用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贷记卡和信用卡进行透支。截至2006年12月,林某的这两张卡的透支金额共计人民币15000元。同年起,林某相继经符某福等人同意后,使用他们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截至去年3月,林某透支金额共计人民币29245.96元。
林某透支时间均超过3个月的透支期限,且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不归还。去年4月13日,林某在义龙路一家网吧被警方抓获。案发后,林某已退回欠款人民币44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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