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帮扶弱者的担当,让人们从心底感受到无比的温暖。
——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是司法领域人权保护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2009年3月,中央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全面展开。据不完全统计,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497人,发放救助金额2377万元;全国法院共发放救助金7695万余元,2680多名被害人得到了救助;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数和金额均有较大幅度上升。
——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陆续开展,目前已有17个省区市和一些地、市出台了实施意见,对一批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救助。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也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赔偿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司法部推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10项措施,不断加大法律援助财政支持力度。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已从6000万元增至1亿元。各地根据改革要求,努力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10年8月通过的人民调解法,建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机制,促进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系列“以人为本”的改革历历在目。人本精神融入立法和司法实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