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林宣(左一)受审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吴宁/摄
海口网2月16日消息 “我认罪,但我给了患者第二次生命,没有我,他们就死了。”25岁的浙江人何林宣伙同他人在北京干起了人体器官的买卖,两年间给多名患者提供肾源,非法经营额高达118万余元。昨天上午,被控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时,何林宣表面悔罪,但话里话外仍把自己当成“活雷锋”,频频为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辩解。
庭审辩解:我挽救了别人的生命
何林宣别号老何。在朝阳医院的肾病患者中,老何是个熟悉的名字。有的受体就是通过病友的介绍主动联系上的何林宣。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从2008年至2009年7月,何林宣以赢利为目的,给9个患者提供了肾源,经营额总共高达118万余元。而前三个供体叶某、甄某和司某,正是该团伙中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在卖掉自己的一个肾之后,他们也加入进去。
“我只提供了一个牵线搭桥的作用,如果认定介绍也构成犯罪,那我就认罪。”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何林宣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据何林宣说,他第一次做中介是一个叫张哥的人找到他。对方称自己的朋友得了尿毒症需要移植肾,愿意出6.5万元。自己后通过网络找到了供体。“第一次我完全是为了挽救身患绝症的病患者,一分钱没挣。后来,我又救了韩某的生命,对方给了我1万元左右的好处费。”对于另几起指控,何林宣称记不清了。何林宣强调,自己干这事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是自己富有同情心。“我挽救了别人的生命,从结果上看是好的,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啊!”
尽管何林宣否认自己从中挣了不少钱,但据多位患者作证,他们每个人大概给何林宣十三四万元左右。包括其他卖过肾的同伙称,他们之前只得了5万元甚至更低。
卖肾者一:体力大不如从前
在这个团伙中,何林宣负责联系医生和与患者家属谈价钱,其余同伙有的负责帮忙找肾源,有的做饭、养供体,还有的人负责与供体和受体的家属联系以及带供体到医院检查身体。
由于按规定肾移植必须是三代以内的亲属或自愿捐献,何林宣等人还找人制作了假身份证和公证书。这些假证明后来都经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移植成功拿到钱后,何林宣再分别打点其他同伙。据了解,三个同伙中最多分到3.5万元,最少只有4000元。
22岁的甄某原来是厨师,看到父母因四五十万元的外债急得白发丛生,他偷偷去卖了肾。手术后,甄某只拿到了3万元。三四个月后,何林宣让甄某来北京取剩余的钱,又顺便帮着何跑腿、做饭。为此,甄某拿到了1.8万元的报酬。
2009年5月,甄某感觉买卖器官不是个好事,就回家了。“以前不知道卖肾对身体不好,现在才知道,体力大不如从前了。” 甄某很后悔自己的行为。
卖肾者二:手术中出现大出血
和所有卖肾的人相同,25岁的刘某也是迫于家境贫寒而走上卖肾的道路。“卖一个肾脏对身体没有危害,还能挣个几万元”。在网上认识大刚(在逃)并听信了对方的鼓动后,刘某见到了何林宣。
被确认身体合格后,他将自己的肾脏提供给了来自唐山的范女士。给医院的材料中,两人是母子关系。
刘某没想到自己在手术中出现了大出血。住院治疗一个月后,他拿着何某给他的3.5万元现金以及价值4000余元的电脑和手机回到东北老家继续疗养。刘某腰部的巨大伤口引起了家人的怀疑。2009年11月底,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北京警方报案。
如今,被摘了一个肾的刘某每逢变天身体就不舒服,人也没有力气。刘某认为医院应该对他这起医疗事故进行赔偿。
■对话
记者:你怎么看自己的行为?
何林宣:开始我觉得,一个自愿买,一个自愿卖,没觉得是犯罪,现在知道了。
记者:既然是救人,为什么要从中赚钱?
何林宣:总不能白干吧。再说了,患者自己也表示要给钱!
记者: 你从中获利多少?
何林宣:没挣什么钱。为了拯救大出血的那个供体,我花了十几万元,这些钱都是我开店挣的。
记者:你开什么店?
何林宣:无可奉告!
记者:你出来还继续做吗?
何林宣:我才不会,他们(患者)死了,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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