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7日消息 新年伊始,各地就纷纷传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先是北京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160元,紧接着江苏省也从2月1日起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广东3月1日起将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最低工资提高18.2%,增加200元至130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坦言,选择这个时候出台也充分考虑到稳定当前企业用工的形势。
广东最低工资调至全国最高
其实,从2010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省区市就纷纷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人民日报》称,这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针对本地区区域内不同发展水平,分类调整,地区内欠发达地区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大。”专家预测,现在工资收入差距大,总工资占总GDP比重太低。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肯定还会再上调。
继今年北京、江苏等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广东省宣布从3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作为第一类,最低工资提高18.2%,增至130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作为第二类标准执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增幅19.6%,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第三类标准执行城市为汕头、惠州、江门,上调至950元,提高17.3%,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小时;第四类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执行城市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
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广东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据了解,这是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广东进行的第10次调整,调整后大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水平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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