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惯例
确定主管部委后,中国稀土协会内部架构的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
在中国,一个全国性一级行业协会的惯例是这样的:具体的实际工作主要由秘书长承担,这个职务一般由熟悉行业情况、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岗位上任过职的官员担任。很多时候,秘书长都兼任副会长。
大型企业作为理事单位,其负责人根据企业实力担任副会长等职务。会长或理事长、党委书记则由退职的相关部委分管副部长担任。对于一些专业性强、关系国家命脉的领域,科技人员也会担任协会领导职务,比如该领域的院士。极少情况下,超大型国企的前任负责人也会担任协会主要领导,因为他们往往经历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曾经具有相当的行政级别。
协会一般分为办事机构,如秘书处;附属事业单位,如行业报;分支机构;如下属分会,以及代管协会等几个部分。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及发起单位具有不同分量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当然,不同级别单位往往也需要缴纳不同数量的会费并承担各种开支。而协会也向主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曾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先后分管稀土工作,在稀土协会成立之前,唯一的全国性行业机构是中国稀土学会。这个以学术为主的机构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一级学会之一,挂靠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国内大型稀土企业、研究机构几乎都有代表在中国稀土学会中任职。
曾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干勇院士担任学会理事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丁海燕、中国五矿集团有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屠海令院士等担任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林东鲁曾任包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目前了解的信息,中国稀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仍将来自政界,行业内超大型企业的前任负责人也可能出任领导职务。而秘书长则由曾具有司局级身份的退职官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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