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赚了那么多钱哪去了?为什么全体国民没有享受到央企的利润成果?对于该质疑,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有资本收益就像是全国人民的一笔储蓄,不会被企业内部人拿走,在需要时可以随时拿出来。据悉,这是国资委近年来首度就此问题做出公开回应。
去年收益接近翻番
谈到国有资本收益,邵宁解释称,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利润需要全额上缴,企业如果亏损了再由政府补贴,实行收支2条线政策。改革开放后这种方式难以维持,很多企业亏损,政府补不起,于是1994年后政府停止国企利润上缴,企业有亏损,政府也不再补贴。2007年开始,随着国企经营好转,政府开始再次收取国有资本收益,但比例较低。“当初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当时国企负担较重,企业需要资金;另一方面也希望给企业一个适应过程。”邵宁表示。
去年年底,财政部下发文件,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分别调高至15%和10%,并将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邵宁表示,国有企业包袱化解掉之后,国有资本上缴比例进一步提升是趋势,对于竞争性企业而言,上缴比例会提高到国内上市公司分红的平均水平。
大部分红利再投资
“国有企业是属于国家的,属于人民的。它的利润,内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邵宁表示。对于公众认为央企大多是占有公用资源来赚钱,但是公众并未从中分享到成果的疑问,邵宁回应说,“国有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这几年,国家处于高增长时期,财政增收还很大,但今后不可能永远这么高,而且中国还将面临进入一个老年社会的问题,到那个时候,需要钱的时候,我相信这笔资产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属于国家的,属于人民的。它的利润,内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
释疑
央企利润不全拿来分红
他表示,目前媒体上所说的利润,如果没有特别解释,一般指企业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扣除上缴所得税和归属少数股东收益后才是可供国有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后才是企业上缴资本收益的基数。2006-2009年,中央企业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7682亿、10056亿、6962亿和8151亿。而上缴资本收益的基数仅为3358亿、4667亿、3082亿和3591亿,平均为利润总额的45%左右。也就是可以用来分配给国家的利润其实没有那么多,一半都不到。
央企老总薪酬可公开
邵宁称,在国资委建立前,央企高管的薪酬是企业自己定的,没人管。国资委建立后,建立了一套薪酬的管理办法。央企高管的薪酬管理办法是半市场化的,一方面依据企业考核结果,同时参照社会水平,其实际薪酬水平比社会同类岗位要低。
之所以采取这种方法,一方面是因为企业需要参与市场竞争,高管的岗位需要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央企高管又不是完全的市场人,对他们的管理还有很重的行政色彩。
焦点
【红利去向】
央企重组用掉一半
如此前央企电动汽车联盟就获得13亿国有资本金注入,国家核电公司成立时也获得40亿国有资本金注入,未来还要提高到100亿元。
国资委表示,2006年至2009年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主要用于以下五方面:
一是支持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支出221亿元,占13%;二是支持中央企业重组支出908亿元,占54%;三是支持中央企业灾后重建支出305亿元,占18%;四是支持中央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支出249.7亿元,占14.9%;五是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2.3亿元,占0.1%。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由国资委安排,但需要向财政部报批审核,一些重大项目投资则需要直接由国务院批准。
【退出楼市】
20余央企今年“退房”
2010年3月18日,为应对房价高企及多家央企成为“地王”,国资委宣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必须退出房地产业务,并要求这78家央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邵宁表示,突出主业是国资委对央企的基本要求。央企介入房地产业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有的中央企业的职工宿舍是自己建、自己维修、自己管理,这样的企业真正退出房地产需要一个过程;还有一些企业,由于涉及搬迁,需要开发原有土地用于职工安置,退出前需要把既有项目做完。此前外界担心央企退出房地产会不了了之,因为多家央企退出的房地产公司都是经营亏损企业。“国资委态度非常明确,不是主业的只能从事自有土地开发,开发完就要退出。”邵宁表示。
【央企海外】
新规监管海外资产
邵宁表示,国资委对于海外资产出现流失以及海外项目亏损的态度与国内一致,“是企业就要挣钱,就要对股东负责,海外不能亏,境内也不能亏。”对于海外出现重大资产损失的事件,国资委会查明原因,并追求相关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邵宁同时表示,国资委对于如此庞大的资产监管还缺乏经验,如何监管对于国资委是一项新课题,国资委的相关监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他表示,目前国资委正在制订两个文件来规范和加强对海外资产的监管,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花絮
央企“形象差”国资委“揽责”
一是2002年至2010年,央企上缴税金从2914.8亿增加到14058亿,年均增长21.7%,超过全国税收的六分之一。其中三家石油企业2010年上缴税金8000亿。
二是推进节能减排和降耗,央企提前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三是央企已成为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坚力量。
四是“国有股转持”政策体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享。为了补充社保基金,国务院2009年决定将国有企业上市股份的10%转让给社保基金,截至2009年底,已经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十一五”期间,央企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2009年11家首次上市的央企划转补充社保基金115亿,43家中央企业追溯划转补充社保基金276亿。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