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本是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方便准备的,可如今却演变成了变相送礼的“洗钱腐败工具”的灰色消费卡。但与此同时,对于购物卡“灰色消费”、“洗钱腐败工具”等的指责也随之而来。国际通用的购物卡到了中国有些变了味。
事实上,叫停“购物券”、“购物卡”的呼声和努力从未停止。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要求“已发放尚未使用的购物券,一律停止使用,由发放单位立即收回销毁”;1993年、1998年和2001年相关监管部门又出台了很多禁令和条例。
但是,购物卡却有越禁越蔓延的趋势。商家推出的购物卡,虽因其方便、快捷而受消费者的喜爱,但这张小小的购物卡背后却形成了一条涉及到商家、企业、黄牛、消费者的利益链,每一方都在链条上各取所需、各得其利。
据调查,一般个人消费者不会购买购物卡,因为除自添麻烦外,有时还需交手续费,增加了消费成本。购物卡由于是商家发售的无记名代币卡,其作用可代替现金购物,且因便于携带等原因已成为送礼的首选,发售对象绝大多数为机关企业等单位,也有些单位购买购物卡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一家企业的采购人员表示,购物卡携带方便、又可以开具发票,成为送礼的首选。到超市或者发卡机构买几千元的购物卡送给合作企业,很方便办事,他们也乐意收。
对于商家来说,购物卡意味着巨大的经营操作空间。只要有人来买卡,面额可以定做,而且只要是商场有的名目,发票可以随意开。对于他们来说,购物卡回笼资金快,企业可以用发票冲账,采购人员可以吃回扣,是件各方面都得利的事。而且购物卡不能兑换卡内零头,一些消费者就会放弃卡内余额,再加上损毁、丢失等各种原因,每年会有大量现金沉积在购物卡上。这些资金一旦过了使用有效期,就成了他们新的利润来源。
对于第三方发卡机构来说,帮助商户发卡,可以取得1%-3%的返佣,且这个比例随着近年来发卡机构的强势还在提高,其中餐饮、美容等服务类企业的最高返佣比例甚至可以达到20%。
同时,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催生了购物卡利益链上以倒卖商场购物卡为生计的“黄牛”。很多黄牛通过低价收卡高价卖卡的方式来赚取差价。在一大型商场门口,记者发现100米的范围内,聚集了十多个“黄牛党”,他们拿着手上各式各样的卡正在对进出商场的顾客低语“卖卡、收卡”。见记者询问,一名中年妇女主动凑上来,询问是卖卡还是买卡。记者随即表示卖卡,她表示可以九折收,如果金额大的话,还可以优惠。记者又问,如果是买呢?中年妇女说买的话就要九五折或者九六折了。通过观察,记者发现,交易十分频繁,短短20分钟,就有十多位顾客拿着卡,与这些“黄牛党”现金交易。记者听见旁边一位卖卡的男子说这些卡都是单位发的年终奖,还有一些是朋友送的,家里用不了,所以就到这儿来折换成现金。
看起来利人利己的购物卡,却有着诸多风险漏洞和隐患。除了现有的几种商场购物卡及专业发卡公司发放的特约商户卡之外,如今市面上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消费卡,即带有银联标志的不记名限额储值卡。这类卡在给消费带来便利的同时,其“无密码校验,不记名,任意POS机都能刷”的消费方式让人感叹非常不安全。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果遇到遗失这类卡,就会遇到卡无法补办的无奈。由于购卡时没有留下身份信息,无法确认卡的所有人,谁持卡都可以消费,因而无法挂失。因此,多数持卡人在遗失购物卡后只能自认倒霉,这就意味着,只要卡上还有金额,要么被人捡去冒名消费,要么就间接流走。可是这些聚集起来的资金流向哪儿去了呢?而且这种银行发行的卡,带有银联标志,用完之后没有机构统一回收,也流向了市场。谁也不知道,这些用过的卡之后是否还能干点什么呢?这无疑是埋下一个“定时炸弹”!
目前购物卡这种长盛不衰的现象,严格来说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购物卡市场每年产生的巨额现金流相当于一笔巨大的“沉淀资金”,从实际情况上看,
很多发卡机构的资金并不是严格放在银行里面,而是拿去做投资了。一旦出现投资失误、资金亏损等情况,购卡人的权益无法保障。如何能够禁止这种购物卡的火爆,关键在于合理引导预付式消费,加强预付式消费的安全性。购物卡作为一种有价凭证,对其倒卖牟利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但是,由于其数目庞大,加上倒卖行为隐蔽,治理起来比较困难,这实际上是属于“灰色消费”,治理起来很难,还需要引起更多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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