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现身说法,代表委员观点碰撞
交通拯救“公益性”还是“市场化”?
纵深
本报曝光“天价交通拯救费”一事,引来各方激烈讨论。网友纷纷谴责6万元交通拯救费“高得离谱”,广州某高速公路业内人士也现身说法指称交通拯救是被交警独揽的“一块肥肉”。
那么交通事故究竟该如何拯救?“公益性”和“市场化”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而国外的一些做法,或许对此具有借鉴意义。
广州某高速公司负责人李先生
由高速公路执行免费拯救
广州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向本报匿名反映:“交通事故拯救既是一块肥肉,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据李先生所掌握的情况,大约在2001年以前,广东省内高速路的拖车工作是按省物价局定的价格统一收费的。当年路政部门和交警部门都有这个权利,于是双方整天抢着上路拖车,导致常常发生冲突。
后来,交警部门申请独揽此事,随后便将这项工作全部外包给本地的个体户来做。“对外都说是交警来拖车,实际上是交警从拖车公司收取提成。”李先生说,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同时他透露,高速公路交通拯救的利润可观,“像广佛高速、佛开高速,100公里高速公路一年的交通拯救费用就是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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