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的轿车停在人行道被锁
海口网2月25日消息 2月20日上午10时许,三亚的孙先生停放在三亚市解放路第三市场人行道附近本田奥德赛轿车,因违规停放,被锁车并罚款50元。他感到纳闷的是,身穿黄色背心,佩戴河西区颁发工作证的人员,是否具有罚款、锁车的权力。
投诉:车停人行道被大锁锁住
孙先生说,2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他驾驶一辆本田奥德赛轿车,到解放路第三市场某超市买饮料。因找不到停车位,他把车停在超市门口的人行道上,走出超市时发现,车子左前轮被锁上一把大锁,挡风玻璃上还夹着一张通知。通知称,孙先生的车辆违反了关于机动车在人行道违规停放的规定。机场路居委会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锁车处理。
孙先生按通知上的手机号码拨打过去后,不一会儿,一名中年女子来到跟前,向其出示规定,要求缴纳50元罚款。孙先生见其没有穿制服,也没有佩戴证件,便拒绝缴纳罚款。行人逐渐围观。随后,中年女子的同事也来到现场。该同事身穿黄色背心,佩戴了由三亚河西区管委会颁发的工作证。因车辆被锁无法开走,孙先生最后缴纳了50元罚款。
调查:锁车者系居委会管理人员
记者在第三市场附近找到了对孙先生车辆进行锁车、罚款的的中年女子,姓张。据机场路居委会市容管理队伍队长苏盛才介绍,他们是由河西区招聘,机场路居委会专门负责管理乱停乱放、市容卫生的管理人员。
苏盛才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机场路社区居委会市容管理人员名单》。名单共11人,并注明了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其中,苏盛才是队长,张女士负责管票收钱,还设有副队长及负责考勤的人员。副大队长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谭队长。因孙先生不满被锁车罚款,谭队长还派一名队员去处理。锁车、罚款是他们的工作,车锁和罚单都是河西区发的。
律师:社区管理人员无执法资格
机场路居委会书记、主任卢家昌表示,社区管理人员确由河西区招聘,居委会只是负责管理。机场路社区管理人员共有10人,并不包括综合行政河西大队谭副大队长。一般情况下,谭副大队长不参与锁车、罚款。只有在发生突发事件或者重大事件无法处理时,社区管理人员才会向市容执法大队或者派出所要求协助。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曹望成则表示,这些社区管理人员并不属于市容执法大队。目前只有河西区有社区管理人员。对机动车人行道乱停乱放进行处罚开具的罚单应该是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的罚单,并具有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公章。另外,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目前的法律只规定可以拖走,但没有规定可以上锁。
三亚市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振海表示,社区管理人员并非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只是河西区招聘、居委会管理的工作人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委会是市民自治组织,河西区管委会是三亚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无执法资格。另外,对违规停放车辆上锁并无法律依据。即便是执法人员也没有权力锁车,锁车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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