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8日消息 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三亚市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奖励办法》,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据了解,2006年,三亚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全国特奥会以及世界特奥会上发挥出色,共夺得了4金8银6铜的优异成绩,三亚市也被评为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城市。但近年来,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和奖励措施,没有一支稳定的教练员和运动员队伍,三亚市残疾人体育运动成绩急剧下滑,发展状况堪忧。
三亚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制定该奖励办法,旨在建立健全三亚的残疾人运动奖励体制,激发三亚残疾人踊跃参与社会、奉献社会,弘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勇创佳绩,为三亚增添荣誉,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促进三亚文明、和谐发展。
《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参加国际残疾人奥运会、世界特殊奥运会、亚洲残运会、全国残运会、全国特奥会、全省残运会、全省特奥会、全市残运会、全市特奥会及专项锦标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
对参加残奥会的运动员,三亚将授予“五四青年奖章”;对参加残奥会的女运动员,三亚还将同时授予“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对在各类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教练员,三亚也将给予记功表彰、奖励。
在残奥会决赛中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均有奖励,其中冠军奖励20万元。在亚洲残运会、全国残运会中获前五名的运动员也有奖励,其中亚洲残运会冠军奖励10万元,全国残运会冠军奖励5万元。另外,省残运会冠军奖励5000元,市级残运会冠军奖励2000元。参加各类特奥会的运动员也有相应奖励。
此外,破纪录奖金按金牌奖金的30%执行。如果运动员在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中多次破纪录,则给予一次性奖励。各级锦标赛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按同级别综合性运动会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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