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8日消息 记者25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为规范海口市教育经费保障模式,海口市财政局针对海口市市直属学校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2011年起正式推行相关改革,将学校所需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据介绍,2010年10月,海口市财政部门成立了教育经费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2008年—2010年9月30日纳入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的13所市直属学校的经费保障、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教育经费安排无确定性,直属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内投入不足、统筹资金的监督管理有待规范,预算外管理资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提出了以下改革措施:一是将各校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学费、住宿费三年总额的平均数的70%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按序时执行。
当年10月中旬,市财政部门再根据各校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作相应追加或追减。彻底改变各学校年初没有资金使用的现象,确保各学校年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在此基础上,逐步取消收支挂钩,将学校所需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二是提前分配、拨付市本级配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确保学校统筹安排好全年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三是提前分配教育费附加等资金。教育部门提前对教育费附加和统筹安排的资金提出分配计划,尽可能明确到学校和项目,减少预留项目,报经市政府审批后,市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各学校或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将教育费附加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报市人大批准后执行;四是加大预算内公用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在年初预算中适当增加教育公用经费预留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公用经费投入和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通过对薄弱学校更多的倾斜,促进市直属学校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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