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马德江 郭艳华 王群)28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铭与市院各分管领导及四个区院的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院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分别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据了解,责任状的签订是市检察院发展和创新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此举有利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2011年海口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实现干警“不出事”的工作目标,同时也有利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督促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廉洁公正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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