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3月1日电 四川人阿秀在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打工时认识了老乡黄某,并与黄某同居,两人生育了二个女孩。黄某考虑到自己没法养活两个小孩,最终将其中一个女儿送人,还收取了对方20000元。近日,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遗弃罪,对其处以拘役五个月的刑罚处罚。
四川人阿秀在慈溪市龙山镇打工时认识了老乡黄某,并与黄某同居,两人在2007年12月和2009年6月先后生育了二个女孩。因黄某无固定工作,阿秀生完孩子后身体长期不好,2010年7月两人发生争吵后阿秀独自一人回了四川老家。阿秀回家后,考虑当地就医便宜,决定医治一段时间后再回慈溪。
当年9月中旬,黄某打电话给阿秀,问她还回不回来,如果9月底不回来的话,他一个人没法养活两个小孩子,要将小女儿送人了,阿秀以为黄某这样说的目的只是让她早些回去。
同年9月29日,阿秀回到慈溪家中,发现小女儿不见了,黄某说孩子他一个人养不过来,小女儿让一户没有孩子的本地人家抱走了,收了人家二万元。最终,阿秀向警方报案后,孩子很快回到阿秀身边。2011年1月,检察机关以黄某涉嫌拐卖儿童罪向慈溪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慈溪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遗弃罪,对其处以拘役五个月的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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