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7日消息 近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出台。
《纲要》提出,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力度,努力打造海南“绿色低碳岛”品牌。
《纲要》强调,实施资源节约行动,不断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发展。包括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彻底淘汰立窑水泥、黏土砖等落后产能;继续推进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区、老城开发区、昌江工业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加强以余热利用、冶金废物利用、粉煤灰回收利用等行业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建设;加强蓄能、变频、建筑节能等低碳技术和洁净煤、新能源汽车、节能灯等产品推广应用,力争“十二五”时期海口市、三亚市公交车、出租车基本普及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低碳城镇、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旅游景区试点,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
据了解,根据《纲要》,到2015年,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0万户、总数达到66.5万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始终保持海南的森林覆盖率居于全国领先地位,把海南真正建成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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