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出通知,从3月28日起降低162种药品,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主要涉及心血管疾病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据燕赵晚报)
这当然是一个利好消息,尤其是对处于贫困群体的病弱患者,通过一个可以预期的降药价举措,减少百姓看病方面的支出,体现了国家有关方面对民生的重视与关怀。目前,我国现实存在的“看病贵”问题,的确与药价虚高密不可分。
然而,仅仅靠国家有关方面的一次降价措施,还是远远不够的。已成积弊的“降价死”现象,恐怕会再次出现。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药品生产厂家完全可以将药品“改头换面”以维护暴利。这就需要国家有关方面在出台上述政策之后,应切实加强监管,除强化药厂生产环节的监督之外,也不妨通过国家补贴的方式调动生产厂家的积极性。
另一个加重百姓医疗负担的就是,部分医院屡禁不绝的“大处方”和“过度检查”,患者治疗一个小小的感冒,就需要花费数百元、数千元;去年5月份,湖北荆门一个两岁的儿童因为感冒到医院检查。医院为小孩做了43项检查,检查费花去1000多元。检查项目竟然包括“梅毒”检查。一个小小的感冒检查就“糟”掉家属一千元。这样的现状之下,有多大的财政投入才能弥补巨额的“医疗黑洞”呢?
所以,有关方面在惠利于民降药价的同时,必须抓好诸多与患者医疗负担相关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医院的医疗创收、以药养医现象,以及隐藏在幕后的吃回扣、拿红包问题。上述惠民举措能否落到实处、保证效果,某种意义上已不单是药价能不能降下来的问题,同样也关系到我国医疗改革的整体进程。我们必须打好“组合拳”,把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完成。(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