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9日消息 春天是招工旺季,由于近来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换手法,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甚至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8日,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通知,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者是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封闭,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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