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1日消息(记者徐慧 通讯员卢作虎)从10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15万余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享受任何形式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将有望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
据统计,2010年我省60岁以上无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约有15.36万人,占我省总人口的1.75%左右,这部分人仍未在我省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今年将有望全面解决这部分城镇老年居民老无所养的问题。我省将把已达退休年龄,有工作经历,且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和达到退休年龄,无工作经历,且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一并解决。2011年上半年开展试点,年底前实现全省覆盖。
今年我省将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修改,重新明确参保人员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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