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1日消息 3月10日,记者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三亚富元装饰工程公司因欠缴职工杨某社保费4996.2元,被三亚城郊法院立案执行。
2010年1月,三亚富元装饰工程公司职工杨某因工作巡检时,发生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出院后没有回公司报到,因此与三亚富元装饰公司产生纠纷,遂申请劳动仲裁。
2010年11月,三亚仲裁委裁决富元装饰公司未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要求赔付杨某双倍工资共8000元及未结算工资6000元,经三亚地税社保费征管局核算,该公司还欠缴杨某的社保费,共4996.2元。裁决出来后,富元装饰公司拒不履行。
2011年2月,三亚城郊法院依法受理杨某申报强制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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