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十二五”,民生问题最受关注。以前人们常说,要把国民财富这个“蛋糕”做大;而现在,两会内外最关心的,却是在做大的同时如何把“蛋糕”分好。
收入差距
——应力求限制在一定区间
“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表现是:低收入阶层和高收入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政府和企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在劳动者内部,城乡居民收入、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收入、进城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就业的工资收入、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以及公务员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说。
收入分配应当如何合理调整,蔡继明认为,“首先应将收入分配相关指标列入‘十二五’规划和各级政府业绩考核体系,明确在‘十二五’期间除了GDP预期增长7%左右之外,反映整体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城乡居民收入之间、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资本和劳动收入之间的差距,都应该力求限制在一定的区间。”他还建议,在未来5年中,应力争把垄断与非垄断行业工资差别缩小到3倍以内;把最低工资调整到世界平均水平。
个税改革
——可定个税扣除项目标准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因此,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梁燕君认为,“提高个税免征额、调整税收级距都是可以预期的,这也是应对通胀、提升幸福感的一个好举措。”
蔡继明表示,这次个税法修正“体现了政府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决心,预计会从总体上减轻居民的税收负担,同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
梁燕君建议,可以考虑试点以家庭收入为征收对象,逐步推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实行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社保、教育、医疗、购房、赡养等都是个人的大笔开支。”梁燕君说,“在提高基本免征额的同时,应制定一些个税扣除项目标准,如医疗和社保费用据实扣除,教育、住房和赡养费用按标准扣除等。同时,将扣除费用与物价指数挂钩,从而保持税负的相对合理,体现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和社会公正性。”
社会保障
——先做到“低水平、广覆盖”
解决分配问题,需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都需要政府根据当地的财政能力进行投入。”他认为,做好二次分配是解决分配问题的关键。
“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出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报酬,这一点是很正确的。”叶青认为,目前中国工人工资在商品价格中的比例偏低,“同种制造行业比较,印度工人的工资是中国工人的1.5倍。”他表示,继续以低廉的劳动力和高度环境损耗作为发展优势将带来问题。
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外,还存在发展慈善事业这种“三次分配”方式。叶青说,美国每年的善款能够占到当年GDP的10%,而目前中国的这一比例还是相当低的。
“总体上,还是要建设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叶青认为,这个体系是具体发展阶段的国情、经济水平和财政能力来决定的,就目前看,我们可做到的是“低水平、广覆盖”。(杨凯 叶晓楠 任成琦 刘志强 侯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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