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4日消息 符某涉嫌5起盗窃水银金案,其中两起是与陈某合作,两起自己单干,最后一起是在1月23日与吴某、罗某、赵某、洪某一同作案。吴某(男,30岁)和罗某(男,30岁)涉嫌6起盗窃水银金案,他们是文昌同村长大的好朋友,通过吴某叔叔的介绍,两人去年8月进这个矿厂工作。
“放在面前的金子,谁看到不心动?”怀着这样的心理,东方广坝农场一黄金矿区选厂的数名职工纷纷向厂里可提炼黄金的水银金伸手,从原本一两个人偷偷摸摸行动,到后来5个人结伴公开捞取,他们的行为日益张狂。秉承着“见者有份”原则,他们用赃款封住其他职工的嘴。
近日,东方市公安局普光分局破获一起水银金(黄金半成品)盗窃案。今年1月24日,该矿区选厂13名职工被东方市公安局刑拘。3月2日,7名职工因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逮捕。本报记者何慧蓉摄影报道
报案:5职工结伙盗窃
1月24日,东方市公安局普光分局红泉派出所接到报案,辖区广坝农场红棉五队一黄金矿区选厂发生水银金盗窃案。该矿区总经理李某和选厂厂长贺某称,他们接到举报,23日,厂里5个内部职工结伙盗窃水银金,直接经济损失约7万元。“之前就发现厂里有水银金被盗的事情,但一直没有证据,就没有报案。”贺厂长说,1月23日,他接到职工举报后,查看了车间监控视频录像,才确定厂里的5个职工结伙盗窃水银金。
接到报案后,红泉派出所高标所长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向贺厂长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将整个案件情况报告给普光分局唐以艳局长。唐局长接到报告后,指示先设法将该厂全部职工控制,等支援干警到达后再逐一排查。唐以艳一边赶往现场,一边向东方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朱洪山汇报,并请求支援。
该厂领导以召开全厂集中开会的名义将17名员工集中起来,逐一审查。经过调查,初步确认厂里5名职工涉嫌盗窃水银金,另8名人员收受从500到3000元不等的“封口费”。当天,警方将13名涉案职工带回调查。在红泉农场收购被盗水银金的张某也被警方调查。
破案:连带破获30起刑事案
因5名参与1月23日盗窃水银金的职工涉嫌的盗窃案件多,普光分局成立“1・23”盗窃水银金案件专案组,由唐以艳担任专案组组长。经过专案组历时月余的深入调查和取证,东方警方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起,其中盗窃案15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3起,非法经营案2起。
调查中,警方发现除当天参与盗窃的5名职工外,该厂职工陈某参与了两起盗窃水银金案。2011年3月1日,专案组到犯罪嫌疑人的老家文昌进行追赃,成功追回15.6克黄金和现金3000元。目前警方已追回赃物黄金303.6克,追回赃款近12万余元,剩余赃款及赃物正在进一步追缴中。3月2日,该厂7名职工被执行逮捕。
作案:积少成多“来钱快”
符某和罗某都是矿厂的班长。据调查,符某参与偷窃水银金是看到自己的下属,同是临高老乡的陈某在刮金,自己走了过去帮忙。之后,他和陈某一起合作了两次,后来陈某调到另一班之后,自己就开始单打独斗。符某涉嫌5起盗窃水银金案,其中两起是与陈某合作,两起自己单干,最后一起是在1月23日与吴某、罗某、赵某、洪某一同作案。
大多数时候,符某是一点一点地偷水银金,将偷来的水银金带回宿舍存起来,积少成多后再拿去卖。在被刑拘的当天(1月24日),符某还拿着自己“积攒”的水银金卖给昌江石碌一家金铺,经处理后,约71克黄金,得款1万6千多元。
作为班长,为什么自己参与盗窃呢?符某坦然告诉记者,因为这样来钱快,而且那么久了,没人管。就像吴某所说,“金子就放在你面前,你能不心动吗?”,他们都心动了,伸手去拿了。
分赃:多劳多得见者有份
办案民警介绍,几个职工盗窃的分赃很“公平”,一起参与偷水银金的人平分卖金的钱,剩余的则分给借给他们摩托车的人,或带他们去销赃的人,甚至知道他们偷了水银金的人。“给其他人‘封口费’,他们就不会乱说话了。”为防止其他工友“乱说”,多次偷水银金的符某(28岁,临高人)等人秉承着见者有份的原则,给帮助销赃或看到的人“分一杯羹”。
吴某(男,30岁)和罗某(男,30岁)涉嫌6起盗窃水银金案,他们是文昌同村长大的好朋友,通过吴某叔叔的介绍,两人去年8月进这个矿厂工作。半个月后,吴某在矿厂排水沟里发现一小块水银金,当时他捡起水银金,装进口香糖瓶子里。就这样积少成多,加上他和罗某去年9月下旬在车间出料口取出的15克左右的水银金,两人于去年10月2日以4800元将水银金卖给罗某在文昌一金铺工作的朋友。吴某分得3600元,罗某分得1200元。
原因:监管不力留漏洞
吴某和符某曾在黄金矿厂工作过,但都说之前没有机会偷窃,因为那边管得很严。说起这边的监管问题,吴某举出好几个例子,他和罗某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同宿舍的郑某是亲戚。更巧合的是,他和罗某同一个班,两个人可以一起偷水银金。“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绝对不敢到车间偷水银金,还藏在宿舍。”吴某说,都是厂里监管存在问题,才让他起了贪念。
吴某等人不是亲友聚集的唯一例子,来自临高的陈某(53岁)是谢某(收取3100元封口费,现被取保候审)的姐夫,而他的儿子也在同一个厂工作。“我之前所在的矿厂,亲戚和朋友是不允许在同一个班的,这样容易出事。”吴某说。
据犯罪嫌疑人符某和吴某交代,随便给一个理由,他们就可以请假三四天。他们每次卖了水银金之后,还可以在外面逍遥一番再回去上班。他们说,因为老板是山西人,管理方面有漏洞,才给他们可乘之机。
销赃:废品收购站兼收黄金
在警方调查中,符某大多将水银金卖给昌江石碌一家金铺,洪某等人则卖给一个表面上是废品收购站的地方,吴某和罗某多次将水银金卖给红泉农场的张某。据了解,张某的“金铺”从外表看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住房,他收购水银金的工具非常简单,只有一个火炉,一把天平秤,一个脸盘。据调查,张某收购黄金已有10多年历史,却从来没有办过黄金收购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收购金额达到5万元,没有黄金收购许可证的就可视为非法经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张某涉嫌非法经营,但因为其身患重大疾病,已被取保候审。
张某是一个退休老干部,在红泉农场,很多人都知道其收购黄金。吴某说当时去金铺卖水银金时被拒,是旁人告诉他张某那里收,他才找上门来。从第二次开始,吴某盗窃的水银金都是卖给张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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