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6日消息 恋爱不成,男友提出分手,心有不甘的女友为报复对方,竟花钱雇人将其拘禁,还逼迫其写下欠条。结果,她的心头恨虽然解了,行为却触犯了法律。
张婷婷(化名)与陆军(化名)曾是一对恋人,后陆军提出分手,张婷婷想要报复。2010年7月16日晚上9时许,张婷婷借口向陆军要债,雇人将陆军从贺兰县强行带至银川市拘禁起来,不仅殴打,还向其索要“分手费”。为免遭皮肉之苦,陆军只好给张婷婷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并交出随身携带的信用卡。张婷婷一伙这才罢手,带着陆军分两次从银行柜员机上取出现金23000元。第二天上午11时许,陆军才重获自由。后经法医鉴定,陆军所受之伤系轻微伤。
此案经贺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婷婷伙同他人非法剥夺陆军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张婷婷能够赔偿陆军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遂判处张婷婷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李慧娟 韩均 唐文皓)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